在黑米上看到的文摘,總覺得這揭露出來的態勢,比想像中還嚴重。
想不出有什麼可以停止:音樂產業的未來?
或許是我人微言輕,我一開始就先說唱片公司必須要放棄以前那些觀念重新來過了,而且所謂的數位版權絕對不能訂得太過嚴格,越嚴格只是讓有心合法經營、有心支付版稅的業者無法經營,最後落得只剩下非法網站的地步而已,但那些有頭有臉的人完全沒聽進去。
這些主流公司的代理人,完全只知道如何自掘墳墓而已。
我一點都不覺得這些唱片公司在自掘墳墓。不,一點都不是因為他們做的對,而是他們打從心裡就不相信「不是他們塑造出來的明星」。什麼Live House,什麼樂團,什麼搖滾嘉年華,遠遠都不如他們一手打造,洋娃娃般任人擺佈的偶像。用更明白一點的話來說,這些唱片公司根本就不在乎音樂…
他們在乎的一點都不是音樂,他們在乎的是他們能不能操控消費者!台灣既使沒有音樂,沒有畫作,他們還是可以挖掘出一批又一批可以拿來趕潮流,操弄的商品販賣。
所以,mp3當然是大忌。其實豈止mp3是大忌,水貨CD、二手CD、錄音帶、bootlegs以及其他相關產品通通是大忌。因為這代表他們操控思想的人有了自主意識,要聽自己要的音樂,蒐集自己要的收藏,有自己喜好不會遺忘的樂手藝術家;這也代表他們的洋娃娃有了自己的意識,想要發展自己的事業,不受唱片公司、經紀公司擺佈。
我們通通被騙了。因為這些公司要的就是回到那個他們單方面給予我們資訊,讓我們仰望這些人賞賜給我們音樂的時代。所以版權是假的,控制才是真的。既使我們願意花同樣的錢在網路上下載音樂丟進iPod裡,他們還是會說沒有這個市場,沒有這樣的機制,我們的消費者不成熟。
這就跟中華職棒聯盟一樣。口口聲聲說要提振台灣的棒球,卻從來不願意承認球員的自由身份,不願意有轉隊制度,不願意建立優秀的行銷網路。向上,跟國家要錢蓋場館,要國家解除運動員的限制,向下則控制球員的運動生命,要球迷與職棒聯盟一起「共體時艱」、「照顧我們茁壯中的棒球環境」。
音樂、職業運動徹底服膺於資本主義,但我們的唱片公司、經紀公司、職棒聯盟、職籃聯盟(如果SBL算的話)卻用家族制度在經營。爸爸給了我們一個家,所以我們該聽話惜福,服從著爸爸們的領導。要乖,不可以賭博,不可以想拿高薪,不可以要求鉅額的版稅,不可以上未經允許的節目,說公司不同意的話。更不可以離開爸爸的懷抱去自立更生(線上下載音樂),有自己的想法(發起不購買、交換…運動)。只要不聽話,就沒有媒體報導、沒有經紀約、沒有演出環境、沒有謀生管道。從頭到尾封殺,一點機會都沒有。不然,我們怎麼會看到黃平洋、李居明去賣便當?我們又怎麼能相信林志玲姊姊在20年之後可以成為華人世界的傳奇?(奧黛麗赫本?)最後這關鍵一關沒除去,我們永遠無法想像20年之後的凱比鳥、蘇打綠、五月天、陳綺貞…是什麼樣子,也無法想像Live House會合法化,想像一個小但很精彩、不受簽賭傳聞影響的棒球環境…。
也許說太遠了,但至少,唱片行的排行榜會依舊如orbis看到的一樣,不會有改變。年輕人還是很難相信出社會到底是怎麼樣,羊男的鼓舞可能最後還是只是鼓舞。
對,我真的覺得他們都是一夥的。唱片業的大頭、職棒的領隊老闆(La New除外!真的,現在我超欣賞La New的老闆)、王家辜家蔡家、那些商業界卡著位子要我們不斷加班、剝削自己的經理主管、我們的官僚,我們的政客(我毫不猶豫使用這詞,不管是馬英九、陳水扁、施明德、宋楚瑜以及其他相關人等)通通都是一夥的。他們,都在騙我們…
但,這最後,只能小小聲地為orbis鼓掌,期待有一天這樣的結構會鬆動,我們可以誠實的做事做人。不要告訴我台灣就是這樣,約翰藍儂當初所處的時代,可是沈悶保守到令人難以忍受,絕對比我們糟糕。但是他為什麼能持續這樣,既使他是一個讓人難以評論卻又崇拜的人,既使他這麼的矛盾,他還是誠實努力做自己。(Willlin Music:沒有愛,這個世界真是他媽的狗屁)
誠實,努力的人,能夠誠實努力地活著。這樣的希望很奢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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