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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到了要發消費券的地步了啊

昨天的新聞,政府決定在農曆年節前送大家一個大紅包:每人發3600塊錢新台幣的消費券。很快的大家都開始看衰這個政策,但看來看去,無非就是說黑市交易的問題啦,提振經濟的效果有限拉,為什麼不退稅比較實際拉。總覺得都搔不到真正的癢處。看來看去只有工商時報的這社論有講到一些重點。(中時電子報過沒幾天就看不到了,全文備份於此

其實如果到了要用退稅或是發放實物兌換券來提振經濟,代表經濟真的糟糕的某個很悲慘的地步了。要提振消費事實上在總體經濟學與財政學裡有很多工具可以用,比方說降低存款準備率拉,降低重貼現率拉,收取帳戶保管金拉(這點很討人厭)…。總之就是要逼人把錢從銀行裡拿出來投資,也要逼銀行放款,刺激投資市場。一但到了要用退稅或是實物兌換券來刺激景氣,某種程度代表整個市場的信心已經接近崩潰了,消費者擁抱現金,而商業市場因為這樣快速萎縮,進一步讓市場景氣更糟糕。

工商時報講的某點是非常有道理的,台灣長期透過低估新台幣創造了超額儲蓄,扭曲了市場。可是另一方面他又沒講到真正的關鍵:我們哪時候不是依賴外銷賺錢的呢?換句話說從第一次出口導向後,台灣一直深深依賴國際貿易來維持國內的經濟。這次的問題就是出在我們已經開始入超了,而入超的原因是因為我們過去十年高度依賴的美國和中國市場受到這次金融海嘯影響,經濟開始衰退。尤其美國又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和市場,並且台灣出口到美國又以電子產品為大宗。老美這一衰退,消費低迷,可就嚴重影響了台灣的出口

於是要用消費券刺激國內消費來說,我覺得是很合理的求生術。說白一點,再糟糕下去就只能印鈔票了。

但我說搔不到癢的地方就在於,我們看到政府祭出短期的戰術,但長期的戰略呢?台灣這次幸運的地方在於我們還不是一個高度依賴金融服務業的貿易體,於是當冰島、英國、韓國、香港、新加坡愁雲慘霧時,我們勉強還可以用一些製造業來減緩衝擊;另一方面我們也不是商業農作(大宗農產品)的出口國,因此也不會像拉丁美洲一樣看著國際期貨價格心驚膽跳。不過這都不是算好好的結果,是一連串的意外,包括文官和政治系統傾軋的政策搖擺讓我們還來不及趕上上一波全球金融自由化的高峰,就稍微閃過直接的重拳只是被波及。可是根本的問題還在:那接下來台灣產業的火車頭是誰?這個問題也同時在文官和政治系統傾軋下搖擺不定,到現在都還沒個明朗的方向。

消費券短期內可以透過刺激內需消費穩定一部分的經濟部門,但卻沒辦法解決長期的危機。

只能說這次消費券發的好,不如說他發的巧。趕在農曆年前發放,又是以每人為單位,應該第一波會全部湧向「農曆年概念產業」(媽呀我愛死了這花俏的字眼),大家買食物、買基本的消費財。環保團體擔心的購買舶來品這件事情應該不致於太嚴重,不是因為政策設計的巧妙,而是時間點的關係。而民進黨團講的關於黑市交易(換現金)部分也不用太操煩,因為沒有消費券我們也有相當活絡的黑市交易。比方說流當品拉、汽車貸款拉、票貼二胎拉、民間三分利拉、刷卡換現金拉(刷卡者給完該給的稅和手續費後,拿回扣除後的餘款),這些早就很活絡了。原先政策在放風向球時出現的排富條款或嚴格限制消費類別這種跟美國食物券沒兩樣的玩意,後來公布的政策也都拿掉了。代表經建會還是比較傾向將消費券設定為代幣而非補貼。

這是好事,至少可以觀察消費券的乘數效果(Multiplier_effect)有沒有辦法正常發揮。只是要擔心的就是那些收了消費券的大賣場,拿到消費券後是拿去跟政府兌換現金,還是讓消費券繼續在市場上流通。假如是前者,那這政策希望達到的乘數效果就一點用處都沒有了。但如果是後者,那我們還真得看看流通的結果是會製造出什麼樣的奇怪現象。

畢竟台灣這個東亞經濟體有屬於我們獨特的情況。你學人家歐美退稅,我們拿到錢只會趕快存起來,具體實踐Friedman說的「暫時性收入」會產生的效果。替代之下,發兌換券會有的黑市交易,或許是不得不接受的苦果。

可是,為什麼就沒有人考慮Torrent講的這招呢?

補充一下:規定不能買禮券、儲值與限制只有能開發票的地方才能用,是因為第一個要透過5%營業稅來回收這800多億的錢,此外還可以用營利事業所得稅來進一步控制這800多億的錢的效果。

換句話說,政府舉債放了829億出來,但實際上只給了787.55億。因為無論如何,買東西是一定要繳交營業稅的。此外,商店每年營業所得超過50000塊錢新台幣,要繳交15%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更進一步迫使這樣的乘數效果收斂,也就是效果遞減。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要控制通貨膨脹。不然現在等於是市場上多了一筆「借來的」829億游資流動,並且這樣的流動是向未來借錢,等於是拿國家的經濟體去擔保這筆錢的價值。於是事實上在流動的錢是多於829億。假如不逼使這筆錢的效果收斂,那麼GDP成長也沒用,很快就會被通貨膨脹吃掉了。更慘的是還會加劇現有通貨膨脹成長的速度(一方面舉債,另一方面又刺激消費)。

所以會這樣規定倒不是腦殘,而是小心翼翼。當然如果要說:要做還要怕,那也是一種觀點。

但另外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就是這筆錢其實是非法的。對,因為按照目前的法律,政府是不能這樣舉債的。因為這筆錢並不是從現有稅收裡直接扣掉,而是舉債發行,所以才要訂特別法。如果你問舉債的問題,那我想前面幾篇我引的torrent的文章已經做出解釋。不過我的觀點倒不會認為舉債一定有問題,而是如果舉債拿去吃喝玩樂才叫有問題。就跟我們任何一個個人一樣,如果借錢是為了賺錢,有償債能力那舉債就不是一件值得擔心的事;可是如果舉債是拿來做日常支付(比方說發給政府文官薪水),或是拿去購買耐久財(比方說沒有經濟效果的投資,像是武器),那麼舉債就會產生問題。

所以,來看吧,來看這次會怎樣。

延伸閱讀

遊走…觀察…記錄 – 次級房貸搜尋結果
鉅亨網 – 發放消費券政策效益評析
我的e政府 – 行政府發放「消費券」 以促進消費提振景氣 (對你沒看錯,有錯字!…)

我收我推我頂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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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to “啊到了要發消費券的地步了啊”

  1. 如果這個景氣尚未到底線,我認為這短期效應是有限的,所以的確要有「長期」的配套措施,否則消費卷所企圖穩定的某經濟部門依舊會面臨景氣低迷的困境,不過是時間問題而已。

    再者,還有消費卷的社會成本與政府負債問題呢。

  2. 真是絕品好文

  3. 不知道為什麼,我很歡樂地期待著消費券成為許多地下賭盤的代幣。

  4. 結果今天就說,合法攤販(?)也能用啦………

  5. 我….對於消費卷的分發是高興的–>站在個人立場
    但長遠來看,對於大環境是值得憂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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