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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根煙,讓我們一起尷尬吧:向2009/01/11致敬


慶祝111台灣全民戒煙運動開跑
記得喔,吸菸有害身體健康;未滿十八歲請勿吸菸;而且我有加註警語標示喔

對,我恨透了「新版菸害防制法」。不是因為他讓我以後沒辦法在公共場所抽煙,也不是他讓我有一種「抽煙的人死死算了」的感覺,更不是因為自從宣導新版菸害防制法上路後,尼古清的廣告還有戒煙門診的廣告讓我有一種我得了某種亟待救助的羞恥疾病例如性病一般,還有絕對不是他讓我看到在三聚氰胺事件上官腔無敵葉金川(署長)出來叫我以後不能再抽煙了。而是:大家怎麼都在貼小廣告。

小廣告?對,有沒有發現,現在唯一可以合法隨處張貼的廣告就是畫有禁制符號的菸頭。他可以貼在騎樓,電線杆,外牆,學校,商店玻璃門與櫃子桌子收銀機,哪天也許會貼到你機車汽車的玻璃上跟你說:超過三人不能抽煙喔(啊,機車好像只能兩個人,三個人的話就三貼了先會被交通警察開單)。

恨透拉,因為他說「維護健康是國民的基本人權」,我就搞不懂拉,我的健康似乎一夕之間變成政府的事,那像我這個消化系統有問題過瘦的人,BMI值過低的人,哪天會不會也來個法律叫我變胖呢?畢竟,我不健康啊,我的健康是政府的事情,是要用法律規範的事情。

可是,潮寮國小的健康,大寮鄉民的健康,是校長鼻子太靈,不關衛生署的事(好像也不關環保署的事);三聚氰胺讓我有可能中毒腎衰竭,是喝水的事情,也不是健康的事情不關衛生署的事(好像變成是陸委會的事)。

所以看起來似乎又不是那樣一回事。這似乎挺尷尬的啊。

話說回來,雖然我是一個吸菸者,但我必須說我恨這法,可是我又得承認這法立的好。不是諷刺的那種,而是如果換做是不抽煙的人的立場,終於咖啡店、KTV、辦公室可以沒有煙味沒有二手菸了。怎麼說這都是抽煙的人造成的禍害,現在終於禁了,豈不大快人心?

但話又說回來,對於那嚴格設立吸菸區的規範,又讓人覺得挺尷尬的。比方說為什麼不能有一間咖啡店只歡迎抽煙的人進來呢?比方說就叫個「煙囪館」,給「殘害自己健康」的人吞雲吐霧又喝咖啡殘害自己的胃?怎麼說,一間咖啡店、酒吧如果是展現老闆的個人風格場所,那老闆總有挑選客人的權力吧。至少,也沒人規定你一定得踏進那間店啊,那為什麼不能允許這種店的設立呢?

還是,這也是對於「公共」的各自表述,大家講的,心裡想的,各懷鬼胎都不一樣,那個表面上看的到的只是手段,骨子裡的目的是不能說的。

你說,這根煙,不讓人尷尬嘛~

尷尬閱讀

讀稱戲局 -【短札】禁煙效果之法國經驗(我們總是拿先進歐美做借鏡,認為我們輸給先進的人民。於是,先進的人民真的是這樣嗎?來自瓦礫在法國的報導)
廢業青年日記 – 啊,大灣國啊!這是為了你(的肺) (尷尬網誌寫作者互助協會共同創辦人的尷尬與矛盾,歐,還有那燃燒的感觸)
1968 – 幹!1月11號要到了啦!(兩手舉高,大喊大叫,慌張失措。68(世代)劇烈彈跳的文章)
石墨工房 5.1β – 評論記事 – 我贊成防治菸害……
已經戒菸 – 禁菸令之我見搖滾版
新聞頭皮屑 世界枕頭痕 – 當國家消滅吸煙者
水 瓶 鯨 魚‧五 更 常 忘 - 不懂事的人,看《新菸害防制法》。
江戶‧東京 – 最後的吸煙者(作者譯自筒井康隆的日文小說,絕妙)
楊照部落格 – 要這樣的環保署長幹嘛(我從來不知道有一天我竟然會將楊照的文章列為推薦閱讀)
駱以軍 – 一個吸煙者的抗議
回。到。原。點 – 活動│請支持《解菸》與《反禁煙自救聯盟》串連活動!
真他媽的 - 為什麼要抽菸?因為我想得肺癌
反禁煙自救聯盟(至少,我們知道抽煙的規範那裡找)
華文戒煙網(有抽煙就要有戒煙,這是一種平衡報導吧)

黃阿潑的整理

Wikipedia – 禁煙(還有中文呢!)
香格里拉 - 吸煙有罪?別讓禁煙變成霸權
A cynical plaza! – 宣導禁煙,真是一門『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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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20則迴響 for “來根煙,讓我們一起尷尬吧:向2009/01/11致敬”

  1. 我也寫了相關文章,有將你這篇文章納入延伸閱讀的 list 裏,可是找不到你的 trackback 地址,所以特來告知你一聲。

    在此一併附上該篇文章網址 http://blogs.carrielis.com/364

    大家一起支持《解菸》運動!

    Posted by Carrie | 一月 11, 2009, 2:58 上午
  2. To Carrie:

    啊啊啊,其實我是很尷尬的。因為無論禁煙或反禁煙,我都找不到我充分支持的理由。只能說,這是一個讓人尷尬萬分的政策。無論哪一方,都充滿立場立論前後不一致的推論,相當有趣啊~

    Posted by HOW | 一月 11, 2009, 3:08 上午
  3. @ HOW, 其實禁菸與反菸,都有各自的立場與理由,我們只能盡量從中取得一個平衡點,讓雙方的利益與權益都共同受到保護,而不應該造成對立的局面。

    現在這個法規就是讓兩方對立的衝突引爆點,只是何時會正式爆發嚴重的衝突,我們都不知道啊……

    Posted by Carrie | 一月 11, 2009, 3:35 上午
  4. To Carrie:

    其實啊,我在想的是會不會這變成是台北市的大會操,然後偶爾台北縣會來跑個短跑。其他縣市?就隨意吧。

    雖然我文章又短又跳,可是我必須說這個議題其實是相當嚴肅的。當「國民的健康」成為排除他者的武器時,很快的就可以將「國民的健康」與「國家的負擔」建立關係,然後這樣的關係又馬上有了個同時誕生的轉化:「國民生產力」。於是,優生學就隱約地出現了。

    我沒學過公衛,我不知道是否優生學的幽靈一直躲藏在公衛理論的背後。但別忘記優生學可是極權主義政體(無論是法西斯或是列寧史達林的共產政體)的一個主要推廣項目。要是我反對禁煙運動,這會是我的一個主要擔憂。

    另一個擔憂會是「道德的對抗」,亦即將煙草列為成癮藥物時,事實上無可避免的已經將吸煙者列為「不正常的人」,是需要被「規訓」的族群(戒煙門診、矯正藥物等)。當然這一點上,彼此拉扯的力量相當強大,舉大麻是否合法化,或是國家是否應為了防範血液傳染疾病而給予毒癮者針頭一樣,最後會變成道德信仰的問題。我無法多說,研究不深。

    而就個人自由主義的角度來看,我倒是覺得這可能是禁煙運動最有力的論述:的確二手菸侵害了其他人的自由,因此必須加以限制。但話說回來,那個限制如果是透過立法,那就又會衍生出國家是否干預過多的問題,以及當禁斷二手菸危害的措施與個人私有財產制衝突時,到底該如何解決。

    這些都是讓人尷尬的大問題,事實上我認為無解。只能說,在台灣的脈絡下,這似乎變成一場中產階級(如果我們可以這樣宣稱有這東西的話)的主流價值的展現,似乎也不足為奇。

    那如果這樣,嘿嘿,是不是台北和台灣其他地方又是不同的國家了呢~(我沒有要搞南北分裂的意思歐~)

    Posted by HOW | 一月 11, 2009, 3:51 上午
  5. [...] 來根煙,讓我們一起尷尬吧:向2009/01/11致敬 [...]

    Posted by 活動│請支持《解菸》與《反禁煙自救聯盟》串連活動! » 回。到。原。點 | 一月 11, 2009, 8:15 上午
  6. 要有一間咖啡店只歡迎抽煙的人嗎? 也許把整間店加裝負壓裝置,標明這是「吸菸室」,符合那該死的法令。 那一般區呢? 呃…..就拿 0.5坪的玄關來充當好了。反正法令應該沒有規定吸菸區跟非吸菸區的比例……..

    昨天還看到新聞說,衛生署還跑去糾正店家貼的位置夠不夠顯目 @@

    來個 「本BLog 歡迎吸菸人士」的貼紙吧!!

    Posted by PipperL | 一月 11, 2009, 10:05 上午
  7. @ HOW, 所以我說這法根本就是無限上綱的亂法嘛!唉……

    @ PipperL, 我也曾跟朋友討論過這個問題呢,真巧!乾脆就開一家只歡迎吸菸人士的店面好了,全店裝潢成有負壓裝置的大型吸菸房,然後給非菸者一點零星空間,讓他們感受一下吸菸族群被孤立的感覺,他們就會知道這種被歧視的感覺有多痛苦!

    「本BLog 歡迎吸菸人士」的貼紙← 這個提議不錯,可是誰會作貼紙?如果有,我一定支持 :D

    Posted by Carrie | 一月 11, 2009, 10:24 上午
  8. 尷尬吧!所以戒掉菸吧!ㄎㄎㄎ

    Posted by 成小山。 | 一月 11, 2009, 12:08 下午
  9. To PipperL, Carrie:

    啊,可是負壓空調好像很貴耶,只是我想未來會有市場吧。但負壓空調,嗯,好像是病毒實驗室或是空氣傳染疾病的病房用的東西耶

    To 成小山:

    因為尷尬,所以就繼續抽煙吧(點煙)(要來一根?)

    Posted by HOW | 一月 11, 2009, 3:46 下午
  10. @Carrie: 我記得 How 就會作貼紙了…..XD

    我突然有個壞念頭,找一家咖啡店改裝成負壓房,然後中間用一格以玻璃圍起來的正壓房,裡頭擺一張桌子給不吸菸的人…..XD

    就叫……團團圓圓非吸菸區吧!!

    Posted by PipperL | 一月 11, 2009, 4:19 下午
  11. 雖然說開一間「老子就是要抽菸」的咖啡店是違法的
    但本人舉雙手支持!!!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那麼我們也可以選擇去「可吸菸or絕對禁菸」的場所才是
    趕盡殺絕就算啦,還把手明目張膽的伸到大家口袋裡
    除此之外還來個冠冕堂皇的「健康稅」,課了這些稅之後人民會變的比較健康嗎?

    Posted by 阿罵心 | 一月 11, 2009, 4:28 下午
  12. 在更強大的敵對陣營前,我們都可以攜手前進 :P

    我覺得不分立場的藍綠紅黃黑的部落客會在這件事情上面充分的大和解 XD

    一起來一根吧

    Posted by 小梅子 | 一月 11, 2009, 5:13 下午
  13. To 阿罵心:

    光罵也是沒有用的拉~而且說真的我不反對調高菸稅耶。雖然我抽煙,但我覺得,既然要抽,那就要抽的起。如果有抽煙史,那麼關於肺部疾病不理賠(得自費),然後菸稅用作呼吸道疾病的設施防治經費,我認為很合理啊。但尷尬的是:奇怪,如果又拿健康來做武器,那麼我好像也不能退保全民健保啊,所以我的健康又是國家強制的事情了。所以,尷尬啊~

    對了,孕婦不能抽煙喔,連二手菸也不行喔!

    To 小梅子:

    啊,可是另外一方也會大團結,所以。。。

    「讓香煙決定我們的總統?」(誤)

    Posted by HOW | 一月 11, 2009, 5:33 下午
  14. 推~~

    How, 跟你打根煙,來一起尷尬五分鐘。

    不敢想像,沒有吸煙室的桃園機場。
    可能吸煙人士會重新考慮到台灣過境轉機了。

    還好曼谷機場還是有吸煙室的。

    Posted by sam | 一月 12, 2009, 2:16 下午
  15. To Sam:

    這裡可能會被劃為公共空間,所以我們得走到看的到天空的地方去抽唷。

    我希望那只是暫時的,畢竟只要設立獨立與負壓空調就可以有吸煙室了啊。不然機場這個我覺得相當超過。或是說:其實桃園機場根本沒什麼轉機旅客,所以就乾脆。。。

    Posted by HOW | 一月 12, 2009, 3:03 下午
  16. 我輕微的感覺到這件事情會不了了之耶….或是趨向默默放寬XD

    Posted by 阿罵心 | 一月 12, 2009, 7:13 下午
  17. 一起尷尬吧(煙)。

    公司現在規定不可以在樓梯間抽菸了,我就覺得不合理,基本上,你只要不來樓梯間,二手一口也不吐給你,而且大家分散窗口往外吐,其實也造成不了什麼強大的菸味。好啦,現在全部趕到大門口去,一走出去就送躲也躲不掉的煙霧彈給你,這樣對不抽菸的人是有比較好嗎?好啦,如果你願意每天憋氣進出大門口那就沒差。

    總之是矯枉過正就對了。連晚上九點後去 PUB,拿起菸都好像要先公佈「欸大家,我要抽菸囉,不好意思我要殺人殺己了」,我說,想放鬆一下有沒有要這麼累呀。 = =

    Posted by Rainsoul | 一月 19, 2009, 2:34 下午
  18. [...] 來根煙,讓我們一起尷尬吧:向 2009/01/11 致敬 [...]

    Posted by 為什麼要抽菸?因為我想得肺癌 - 真.他媽的 | 九月 25, 2009, 10:15 上午
  19. 讀你的文章 很有趣 呵
    我支持你 畢竟我認為 他們可以選擇他們要的
    一樣的 我們也可以選擇我們要的

    一間負壓的空調 我認為這個法令嚴苛…
    我這家店 是歡迎吸菸人士 也只歡迎吸菸人士
    非煙者 你可以不來 但是不可以說 不讓我開

    其實 負壓的空調 這很扯 一個喝咖啡 綠茶的地方
    老闆賺些蠅頭小利
    居然要老闆店家們 花錢去加裝 負壓空調

    這和要這些店家不開 有何不同!?

    PS.我支持抽菸貼紙 哪裡有 通知一聲 我要去買

    Posted by 姐妹 | 二月 15, 2010, 12:35 下午
  20. 我也覺得好尷尬阿~看了這麼多正反意見,你的描述最直入我心!

    吃飽飯躲起來抽根菸~

    Posted by 一粒 | 五月 17, 2011, 1:0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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