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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 不是反開發,反對的是「違法開發」!


請不要劃錯重點。不要將注意力集中到虛假的「經濟開發 / 環保」的對立上。整件事情的重點是:環保署與國科會一開始就違反行政程序,迴避合法的監督,給廠商「根本不存在的承諾」。現在法院判決行政機關因為違反行政程序,而必須撤銷違反點之後的所有行政結果。

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差異分析,目的不在於拿環保當令箭,阻擋一切開發行為。今天這個程序的重點在於追求「經濟開發活動必須建立在座落環境得以承受開發所帶來的影響」。換句話說,環評本身就已經接受了經濟開發行為是合理的。接下來的問題是:「你要如何開發,並且能夠讓該地不會因為開發行為被毀滅」。

就像是或許我們都會歡迎住家附近開小吃店,但絕對不能接受人家把油煙直接接到你窗戶前對著你輸送油煙一樣。環評的目的就是要開發單位提出:他如何管制製造過程中的污染。而如果廠商無法提出具體實際且可靠的資料,或是整個開發案的規模大到該地無法承載,那當然就應該退回案件。

於是中科三期與中科四期的問題在:當初的環評根本沒做完。在沒做完的情況下,環保署與國科會竟然就承諾廠商說:「可以了可以了你趕快投資吧~」。我不知道環保署與國科會憑什麼可以承諾廠商,我更不知道作為主管機關的環保署為什麼可以放任自己的監督機制毀滅。

我更不能理解,當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科三期與中科四期違法時,吳敦義、環保署與國科會為什麼還有立場大聲嚷嚷自己的委屈,並且不斷跟廠商說「還是可以生產,還是可以生產,沒事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三期和四期必須停工,衝擊二園區逾兆元投資開發案,環保署、國科會都表示將提抗告;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則指出,所謂停工是指政府的「開發行為」停止,現階段中科三期已進駐設廠生產的廠商將不會受到影響。

不過此說法立即被「吐槽」。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說明,停止開發行為包括施工和營運,未通過環評審查前,相關營運等行為都算是「違章開發」,不被准許,若有違反規定行為,環保署和縣市政府都有權依環評法裁罰或下令停工。
自由時報:吳揆:中科三期不停產 法院:應全面停工

於是,當今天經濟日報出現這一篇苦勞網備份),由前國科會副主委,現任清華大學校長口述的報導時,我又不知道能怎麼看待這些科技官僚了。「圓滿的解釋空間?」,我們要的只是「圓滿的解釋空間?」,作為前國科會副主委,現任清華大學校長,對於公共行政要的只是「圓滿的解釋空間?」。你真的是這樣說的嗎?

我認為政府必需要解決這個問題,並且趁此機會,將行政權和司法權之間的關係釐清楚,否則日後政府無法再談其它的開發案了。如果類似的事件,未來繼續發生,簡直是沒完沒了。

如今所有的開發案都要做環評,即便相關主管機關要求補件、改進,這都可以接受。但是不能一舉推翻之前的行政程序,連做過的環評不算數,還要求營運、建廠中的廠商停工,這是所有人不能接受的情況。

以科學園區各基地的開發為例,取得土地、完成環評後,廠商也宣佈投資、建廠,相關設備機台也遷入,甚至都已經開工了,這都是動輒上百億的投資案,一旦貿然喊停,身處產業供應鏈的公司,很可能會面臨倒閉的風險。希望經濟部不會要求廠商停工,相信在兼顧各層面的情況下,政府應會找到最圓滿的解釋空間。

拜託,現在的問題是一步錯,步步錯。前面的程序就已經違法了,後面你執行的正當性在哪裡。法院推翻的是這個。什麼叫做「台灣有幾個政府」(友達董事長李焜耀8/2語),或是行政權和司法權之間的關係釐清楚。行政權本來就不是唯一的,所謂的政府也不是只有行政而已。你們真的不知道,還是故意放話模糊焦點?

別搞錯了,在我們談價值判斷,在我們談「永續 / 開發」的關係前,最起碼我們要先做到符合法定程序。不管「依法行政」是不是變成骯髒齷齪踢皮球的語詞,他再怎麼說都是政府行政正當性的根基。如果現在連表面上的依法行政都做不到,都可以任意使用行政裁量權「自行把法令和判決解釋成行政機關要的樣子」(如環保署對第一次環評撤銷的曲解),那也別提什麼民主國家之類的冠冕堂皇話了。

反正所有的話歸根究柢就是:你要做就做,你不做就不做。法律你寫的,你解釋的。你要幹嘛就幹嘛,我們都是被你們這些官僚和政務官糟蹋的,理盲又濫情的死老百姓。

我們就活該被你們這些彷彿被寵壞任性的小孩糟蹋?啊,或許我們還真的是活該。

看看有話好說昨晚的談論,你更可以發現這次問題的焦點在哪裡

延伸閱讀

中國時報 – 中科商機被推翻 二林人要抗爭 發出另一種聲音﹕會吵就是對的?不滿拿地方發展開玩笑 彰縣長促檢討環評 強調繼續推動四期開發
聯合報 – 吳揆:中科三期 蘇蔡任內核定
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 – 正義天啟時
苦勞網 – 請記住,中科停工跟相思寮無關
人行道 – 缺席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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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4則迴響 for “[中科] 不是反開發,反對的是「違法開發」!”

  1. [...] This post was mentioned on Twitter by tzangms / 小海, 豬小草|毒舌腹黑機車人, Po-chiang Chao, Jas, weihsi and others. weihsi said: Reading: "[中科] 不是反開發,反對的是「違法開發」! | HOW 's SketchBook" ( http://bit.ly/91nJ0p ) [...]

    Posted by Tweets that mention [中科] 不是反開發,反對的是「違法開發」! | HOW 's SketchBook -- Topsy.com | 八月 4, 2010, 12:29 下午
  2. 好同學寫得好!

    借我收到台灣好生活報的行政司法單元囉(附有編按和相關網摘):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00804/2350

    Posted by 關網摘魚 | 八月 4, 2010, 3:10 下午
  3. 同意!
    可悲的是今天這個政府帶頭違法又要硬凹
    一連串的沒腦導致現在三輸局面

    但是問一個假設性問題
    如果今天政府真的「依法」走完環評程序了
    環評的結論也確認中科的環保計劃是合格的
    那麼中科園區就該進行開發嗎?
    友達或其他「財團」就可以安然地繼續發展嗎?

    當然這個假設性問題有另一個前提
    就是環評法規與程序是確實能有效篩選出信賴的環保計劃
    這裡就也先假設是肯定的好了

    這麼問只是想釐清「環保vs經濟發展」是否真的是對立的
    不然感覺這次好像只是靠政府的腦殘來達到環保的勝利…

    Posted by Jonathan | 八月 6, 2010, 1:28 上午
    • 這就是公共政策的另一個層面了。關於價值判斷的問題。

      我個人的意見是,如果我們先前的計畫,與後續的管制,是確實有效可靠的,我們為什麼要反對?這個理由建立在三件事上: 1. 進行環評的計畫如果是確實的,理論上應該已經分析過該地是否能夠承載該項開發,並且已經有意外發生的應變計畫。 2. 建設與生產過程,環保署的稽核是有效的。這代表了對於排放的管制,不是程序上的表面樣子,而是科學化的監測。監測標準是符合環評時專家會議提出的管制標準。 3. 對於違反環評後的懲罰,是採取最嚴重的標準執行:也就是停工,甚至是求償,求償求到企業倒閉也不足惜(看看美國聯邦政府要BP付的帳單)

      而現在最讓人沮喪的,是我們的政府與文官實際上缺乏執行能力。對於環評是把它當表面文章;對於環境的監測,是以最小人力配置來處理,變成基層永遠沒時間好好蹲點,也缺乏權力直接要求廠商停工。更嚴重的是半導體場動輒就以「商業機密」為由不告訴政府與其他人他到底用了什麼東西,也不讓人進去採樣。這樣一來,後端的行政能力根本無法管制任何東西。而政府也袒護廠商,而非站在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積極要求廠商。

      前面不管制,中間不執行,後面不懲罰,政府和廠商不是共生體,兩邊都是被寵壞的國中生是什麼。

      沒錯,或許我們還可以繼續問,我們是否要徹底變革產業政策。但這個問題就更抽象,而且說實在的和打嘴砲往往差別不大。我個人的意見是先處理好眼前的困境,把目前的現狀先界定清楚,分別來看哪些是短期可執行改革,哪些是中期要計畫,哪些是長期要辯論的。當問題界定清楚後,我們才知道我們在談的事情到底是什麼。

      很可惜的,似乎不是很多人認為這樣的有意義的。於是「環保 / 經濟發展」到底是不是對立的?我認為這是一個虛假的命題。真正的命題是「我們要如何站在永續的角度,來看經濟活動」,並且,在回答這個問題時,要很實際,非常實際,而不能要求我們都回到太初上古過著農耕生活。

      Posted by HOW | 八月 6, 2010, 9:53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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